蚕豆品种鉴定标准
(试行)
蚕豆品种鉴定主要对品种产量、品质、抗逆性及特异性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。
1.产量性状
1.1区域试验
鉴定品种(系)比对照品种增产5%以上,增产点次占总点次的60%以上。
1.2生产试验
鉴定品种(系)比对照品种增产5%以上,增产点次占总点次的70%以上。
2.品质性状
2.1商品品质
粒色一致有光泽,粒形整齐,籽粒饱满,均匀。
2.2营养品质
籽粒蛋白质含量25%以上,淀粉含量45%以上。
3.抗逆性(田间鉴定)
3.1抗旱性 中抗以上
3.2抗病性 (主要指赤斑病、褐斑病、茎腐病等)中抗以上
4.特异性状
鉴定品种(系)比对照减产不低于5%,且具有下列性状之一:
4.1蛋白质含量比对照品种提高20%
4.2鲜食速冻品质好
4.3干籽粒加工性能好
4.4高抗褐斑病
4.5其他性状
注:蛋白质、淀粉、脂肪等品质分析结果需由国家认可的部门提供。测试时必须同时测定国家区试对照品种。蛋白质测定采用GB/T5511—1985,换算系数为6.25;淀粉测定采用GB/T5514—1985;脂肪测定采用GB/T5512—1985。
2003年8月20日